2017年2月18日 星期六

[特教文書點滴]加班



晚上的19:10,我踏出學校的大門,回頭看,教務處、輔導室和學務處的燈都是亮的。

然而今天是週六補班日,門口的警衛早在17:30就下班了,能留到現在的,包含我,手上都有一張保全卡...

我想這個系列的第一篇,就先從「加班」這件事開始談起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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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北市的人事差勤系統中,老師上下班不用打卡,但兼職行政的就要。其實打卡去判斷一個行政有沒有來上班的意義不大,以這半年擔任特教組長為例,有時只是校內處理個事務在別的處室跑,一個小時後回來已經是三四張便利貼在等著回電。人在不在,幾乎全世界都知道。

但是我們還是有個打卡的系統,建置在網路上,打卡的條件是你必須在學校網域中的電腦打卡才算數(有線的才算,無線不行)。遊戲規則是早上07:50-08:20要打卡,可提早,我最早的打卡紀錄是不到六點;下班在下午16:20-16:50才能刷卡,可以晚,如果報加班的話未來可以補休,但一個月上限不超過20小時。

問題其實並不在有沒有來上班,而是有沒有刷卡。尤其剛當行政的菜鳥,第一件要學會做的事就是每天要記得刷上班卡、下班卡,不然就是曠職。我前任的組長在桌上貼了張小條子,提醒自已每天要刷卡;我也看過有行政是貼在抽屜裡;而對已逾不惑的中年大叔,在經歷上任前兩星期就有四次未刷卡紀錄的惡夢後,我最後決定把windows 桌面用鮮紅的字體寫下「上下班一定要記得刷卡」,桌面所有視窗全關掉後,觸目驚心,像是發生了慘案一樣。

其他老師表示這個桌面可以繼續留著。

但字體看久了還是會麻痺,所以我的手機有三個鬧鈴,一個是早上5:00叫自己起床,一個是早上8:00提醒自已刷上班卡,另一個則是下午16:55刷下班卡。實在是很蠢的行為。

也許有人會覺得上班不就第一件事先刷卡嗎?但往往當天若有很急的事,像是要發給學生的通知,臨時的排代,交通車要聯絡等等,到校後是沒有時間先刷卡的。這點不只特教,放諸校內所有行政,皆然。不然不到六點到校真的只為了打卡啊?!

並不是沒有補救的方法,如果真的忘了刷,可以用補刷卡的方式進行。不過就像小說中、遊戲裡,放大絕的前提一定是有條件限制,而這個條件是數量。一年有六十次可補刷卡的機會,一個月不得超過十次。乍看之下很多,但我前兩個月就快用掉十五次。而且聽說我們學校規定還是比較寬鬆的。

有時差勤系統會趴帶,這時可以先找人事報到,由人事補登。也有一兩次是我到校時差勤系統掛了,但後來就忘了刷。找人事只要她知道你是有來乖乖上班,還是會有機會補登的。簡單來說老實一點,人事還是你的好朋友。

但要是搞小動作,人事就會站在你後面,她很生氣。

有多生氣呢?全校行政後來被調整成一年三十次補刷卡,一個月不得超過三次,這大概就可以理解人事真的非常非常非常的生氣!

至於重點加班呢?加班必須提出申請,不過以校內與人為善的文化,申請幾乎都會過,然後就看刷卡紀錄。比如說加班2小時從16:30-18:30,那麼下班卡就要在18:30之後刷才算數。加班之後有兩種方式可以獲得附加價值,一個是加班費、一個是補休。

如果台灣的老闆都是慣老闆,那麼台灣的政府就是慣政府,所謂垃圾不分藍綠,慣政府也比照辦理。

除非是有專案,否則特教組一年的加班費只有4400元,這點錢可能連付我一個月的加班費都不夠,更何況全特教組有十四個老師。大家也都認命了,沒有人會問加班有沒有加班費。

至於補休呢?剛上任的前三個月我都沒申請過加班,但後來有一次發現補休很好用,就每次加班都會順手點一下賺點時數以後花。大概情形是這樣的:行政有休假,像小弟這種長年米蟲一年就有30天,也和一般老師一樣有事假7天。但是如果只想請假1-2小時,休假至少要半天,所以不能用休假(也可以用啦,但是很虧)。用事假又覺得很擔心哪天有需要時被用光了。這時補休就是個好物,像是教學材料臨時要買,什麼寄個信之類的,也許是公務,也許是私事,但寫什麼簽或是要報告都很麻煩,反正一小時來回就用自己的補休去請假。

那種二十年前說什麼老師可以有課來沒課走的日子早就沒了,真的!

離開學校一定要記得請假,聽說台北市政府是會派人查的,被記曠職的話,看情節輕重。搞不好要不要到六十歲才能退休也不用爭了。

看著那些燈,每一個處室就是一個賣肝的血汗勞力。我不會以那個老師多麼努力付出去歌功頌德,能正常上下班的老師才是應有的行為。會留到這個時間甚至更晚的,都是不正常的狀況,不值得稱許,更不該以此做表揚的理由。

「我要活著領到退休金!」我很想像魯夫一樣吶喊,但因為俗仔只敢在心中吟唱。

我決定等會兒的晚餐要吃得輕淡一點,保持身體健康。

吃完後再去做家訪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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