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7月12日 星期五

⟪倒數 0916⟫ - 【教育工作, 研習, 社會議題】108年度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專業人員初階課程培訓 - 03

日期時間:2019/07/13  09:42
本日天氣:晴天
本日心情:心情不錯


【1. 活動名稱】:108年度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專業人員初階課程培訓 - 03
【2-1. 活動日期】:7/11/2019
【2-2. 活動時間】:全天
【3-1. 活動地點】:其他學校或機關
【3-2. 描述地點】:澎湖縣文光國小
【3-3. 主講人】:晏向田老師
【3-4. 報名來源】: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
【4. 活動人員及模式】:教師, 個人參與
【5. 參與人數估計】:31-100人

【6. 重要事項記錄】:



◉公然
- 刑法條文中所規定之侮辱行為必須為「公然」為之始得成立。
- 司法對於「公然」之定義如下:
- 司法院院字第2033號解釋:「刑法分則中公然二字之意義,祇以不特定人或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之狀況為已足」。
2、 大法官釋字第145號解釋:「本院院字第2033號解釋,既謂『刑法分則中公然二字之意義,祇以不特定人或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之狀況為已足』...」。

◉檢舉案
- 媒體報導(準則第 19 條)申請案。
- 學校處理霸凌事件,發現有疑似性侵害、性騷擾或性霸凌情事者,視同檢舉。
- 相關資訊: http://163.17.220.10/dyna/data/user/dpstudent/files/201402220644080.pdf

◉受理申請
- [三日內]代表的是三個[日曆日],只有在最後一日落在假日時,才會有最後一日後移到最近的一個工作日的情況。故週三收到申請,原週六前要處理,但可後挪到下週一。
- 建議三日內送性平會,雖然可能申請和性平執秘若為同一單位,左手交右手就算是送達,但仍建議是三日內[開性平會]
- 因為[開性平會],是要討論有些必要措施執行。

◉第一線知悉的人和最後通報的人共用二十四小時。

◉處理建議
- 關於行為人部分—懲處。
- 關於被行為人部分—輔導。
- 關於學校部分—行政作為。

◉懲處建議
- 免職
- 終止契約關係:和個人簽契約,如廚工,和對方終止僱用契約。
- 終止運用關係:和公司簽契約,如保全,要求對方更換派遣或是終止。
- 性平法25條一定是要在調查屬實後才可以用的法條。
- 若上述沒有要求調查時,可依據其他法令像是學生輔導管教辦法或校規,要求行為人接受心理輔導。

◉移送其他權責機關
- 教師:考核會、教評會
- 學生:獎懲會

◉處理建議
- 關於行為人部分—懲處。
- 關於被行為人部分—輔導。
- 關於學校部分—行政作為。

◉書面陳述意見 - 身分改變,不經教評會
- 3項:性侵害、性騷擾且情節重大、性霸凌且情節重大。
- 性平法第25條第4項規定:...教師涉性侵害事件者,於性平會召開會議前,應通知行為人提出書面陳述意見,並依前款規定辦理。
- 法條未規定通知期限,建議要給7-10 天讓行為人準備。
- 這極可能是他在這所學校的最後一次會議,一定要給他機會。
- 性平會是調查權責主體,調查小組只是接受委託。故性平會在現場訪談調查行為人,都是可以的,沒有重啟調查的問題。直到議決完調查報告之後,才算調查終結。
- 沒有終結前,不要輕易通過調查報告。要追問並確認是否有需要補充。
- 註:如果報告是[性騷擾情節非屬重大,但建議解聘],這個結果就必須交給教評會,性平會沒有解聘的空間。

◉107年11月5日臺教學(三)字第1070188895號  http://gg.gg/eie3b
- 主體雖為校長,但理論上應適用全體教師。
- 若是可以給行為人調查報告,就可以讓行為人知道書面陳述意見要表達的方向。

◉性平會是否可以改變調查小組調查報告所提出的懲處建議?
- 可以:性騷擾屬實、性霸凌屬實且情節不重大。
- 不可以:已符教師法解聘條款。

◉懲處權責機關可改變性平會之懲處建議,但不能違反比例原則。

◉補發停聘期間的全數本薪(年功薪)條件3項
- 1.停聘事由消滅
- 2.未受解聘或終局停聘處分
- 3.回復聘任
- 但若真的被誣告,仍可以有救濟,請求民事賠償(對象:個人。走司法途徑,非行政途徑)

◉[行為不檢有損師道]在教師法移掉的原因
- 竹中體育老師 求婚成功 https://news.ltn.com.tw/news/local/paper/281199
- 浪漫求婚男教師婚後搞不倫遭解聘 https://fgforum.fashionguide.com.tw/post_list?topic_id=857158
- 外遇師終身不續聘 法條違憲 https://discovery.ettoday.net/news/80347

◉狼師逼童互摸鳥 https://www.dailymotion.com/video/x2olsma
- 運用224條:比較適當,刑度較重。
- 運用228條:適用,但刑度較輕。
- 運用227條:不宜,雖然刑度較重,但較前兩條是被強迫的概念,此條並未明示,可能有暗含合意之意。



◉追蹤
- 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條
- 行為人如為學生者,轉至其他學校就讀時,主管機關及原就讀之學校認為有追蹤輔導之必要者,應於知悉後一個月內,通報行為人次一就讀之學校。
- 行為人為學生以外者,轉至其他學校服務時,主管機關及原服務之學校應追蹤輔導,並應通報行為人次一服務之學校。
- 接獲前二項通報之學校,應對行為人實施必要之追蹤輔導,非有正當理由,不得公布行為人之姓名或其他足以識別其身分之資料。
- 註:若行為人為學生,其追蹤負責單位由學校自訂校內辦法訂之。

◉追蹤通報學生
- 通報內容應限於加害人經查證屬實的以下內容
- 1. 校園性侵害、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時間
- 2. 樣態
- 3. 加害人姓名
- 4. 職稱或學籍資料

◉學校處理學生間發生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條事件應注意事項
- http://edu.law.moe.gov.tw/LawContent.aspx?id=GL000946
- 若學生發生事情則優先使用此標準。

◉20190617 世新案
- 第一句話:像個娘娘腔的活著,就已涉及性別歧視中的性別特徵。
- 由於媒體報導,所以已視同檢舉,性平會應啟動調查。
- 性騷擾不會處理過失犯,所以處理的是故意這樣做的。

◉性平法第21條
- ...學校或主管機關處理校園性侵害、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,應將該事件交由所設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處理,任何人不得另設調查機制,違反者其調查無效。
- 戲稱為[夏O清條款]

◉發言人
- 最好每學年或每學期決定一次一級主管代表學校重大事務發言。
- 要讓全校老師知道,大家才曉得讓發言人單一對外發言。

◉媒體
- 請留意記者,沒有所謂私下聊天。只要碰到記者就當成正式回應(可能麥克風早就開了,或是有密錄器)。
- 新聞聲明稿最好能給電子檔,記者要再加字可能要再花時間,所以比較有可能是學校期待的走向。
- 不要把記者當成洪水猛獸,該給的訊息就給。
- 可提供一些空景照片,若是有要拍攝,請記者不要拍到學生或是可供識別的學校景觀。

◉性別平等教育網 法令規章/函釋目錄https://www.gender.edu.tw/web/index.php/m3/m3_03_index

【7. 個人特別心得】:
  • 就算你覺得事件輕微,但你不會知道所看到的是不是事件的全部,還是只是冰山浮出水面的那一小塊。
  • CIRN 教育部國民中小學課程與教學資源整合平臺 https://cirn.moe.edu.tw/Facet/Home/index.aspx?HtmlName=Home&ToUrl=
  • 沒看過行為人一坐下來就說:一切攏挖做欸。
  • 既然有心要處理這種事情,就好好把程序做好。
  • 該去學習行政程序法了。
  • 舉輕以明重的法理—公園中告示:「公園內禁止攀折花木」,當然禁止將花木整株移走,是為「舉輕以明重」
  • 偵查階段沒有期限,但是審判庭會有。
  • 要給他死之前....(下面補一句:要給他雞腿)
  • 調查報告要寫清楚,尤其性侵害有多項,在結果一定要說明清楚,不然申復一定會以理由不備被退回。就連性騷擾都有兩款(敵意環境/交換)。
  • 行政調查與刑事和民事調查的證據力要求是不同的。且行政調查與司法調查互不干涉。所以若當事人有律師陪同,可以提供函釋給他看。
  • 聽完之後,覺得當老師真的要很小心很小心....
  • 良民證(無刑事犯罪紀錄)網路申辦,一張一百元,而且只會呈現三個月以前且三審定讞的內容。
  • 後面關於申復的內容已經沒力去聽了,精神整個游移....反正我也沒興趣對師生的性事件多做研究。
  • 教師成績考核辦法 https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All.aspx?pcode=H0150002
  • 性教育不要被污名化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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